法院一则判决冲上热搜
深圳一男子生前立遗嘱,将深圳南山大冲城市花园,3套合计300平方米,价值近4000万的房产,赠予同居17年的保姆。男子去世后,房产如何判决?我们一起接着往下看!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则民事判决书引发关注。据判决书,刘某发(男)与陈某(女)夫妻二人共育有三男二女五名子女。
早些年间,刘某发自建了三幢房屋,2010年经旧村改造房屋变成了回迁房,经旧改办等统一安排分配,五名子女分别分得几百平方不等的面积,刘某发获分300平方,其妻陈某将其份额主动给了三个男孩,只留了80平方。
刘某发的遗嘱提及——
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因陈某长期打麻将没有把家庭照顾好,导致夫妻常常吵架,引发夫妻感情破裂。
在1981年间,陈某婚外恋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终因情感不合而分居生活。
在分居生活多年后,2001年因生活需要,刘某发聘请了时年38岁的杨某作为保姆,由其照顾日常生活,后来随着岁月的推移,彼此间产生了感情,因而发展为同床共枕,共同生活十七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