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强奸女企业家案二审维持原判 原告被告都不服

2021-04-21 16:02     中原报业

原标题:湖南一官员强奸女企业家案二审维持原判,曾称自己无罪

轰动一时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在酒局中,试图强奸青年海归女企业家杨女士一案,二审近日宣判。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

参加事发饭局的其他公职人员,也都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21年4月20日,郴州市中院一位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了上述信息。

干部强奸女企业家案二审维持原判

干部强奸女企业家案二审维持原判

生于1987年11月的楚挺征,为湖南郴州人,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在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工作,也曾为时任郴州市北湖区区委书记的秘书。

2018年5月,楚挺征被任命为北湖区团委书记。

此案的受害人杨女士,生于1992年,其家乡亦在郴州。

杨女士曾在美国留学,并获得学士及硕士学位。

回国后,她成为了家族中数家新能源企业的掌舵人。

2020年3月31日,应楚挺征之邀,杨女士来到郴州市帝都海鲜酒楼201包厢,参加聚餐。

记者获得的司法文书显示,参加这次聚餐的共有10男3女,除楚挺征与杨女士之外,还包括这家海鲜酒楼的董事长唐定坤等青年企业家,以及郴州北湖区住建局等部门的公职人员,和郴州国企系统的公职人员。

席间,众人共喝了2瓶白酒、10瓶红酒。

饭局次日,杨女士向郴州市及湖南省多个政府部门举报称,楚挺征在3月31日晚的饭局中,趁她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时,将她拉入隔壁无人的包间,意图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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