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女子入室盗窃,男主人错把小偷当妻子,如何评价本案?(3)

2021-04-21 03:55     腾讯

权利人放弃自由和名誉的承诺有效。权利人要求他人将自己关两天两夜的,他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权利人放弃自由的承诺是有效的,妨碍了其行为的违法性。同样,答应别人侮辱自己也是成立的。被害人的承诺只有在放弃自己权利的情况下才有效,对他人和公共利益权利人无效。

被害人的承诺必须是有效的承诺,也就是说,只有被害人具有承诺能力的真实表达才是有效的被害人承诺。被承诺人不具备承诺能力或者不是被害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承诺无效,不妨碍行为的违法性。

本案中,李某将小偷误认为是自己的妻子,并承诺小偷将拿走4000块钱,这不是李某真实意思的表达,而是无效的承诺,并不妨碍小偷行为的违法性。

女子涉嫌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和平手段非法改变占有关系,建立新的占有关系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占有财产。

中国刑法法规规定了五种盗窃方式,即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从表面上看,对于后四种行为,如入室盗窃,似乎没有数额要求,只要盗窃开始,就意味着盗窃既遂,盗窃是侵犯财产合法权益的犯罪,是他人占有财产。但在入室盗窃不盗窃财物的情况下,并不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而是处于侵害法益的真实危险之中。因此,将这种情况评价为盗窃罪未遂是合理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未遂一般不予处罚,但当盗窃罪未遂纳入户籍时,仍应予以处罚。所以,行为人虽然没有盗窃财物,但至少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因此,盗窃未遂入户仍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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