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二妻?绍兴一老人离世后,竟留下了两张结婚证……(3)

2021-03-27 02:27     潇湘晨报

邵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所以父亲和张阿姨结婚这事无可厚非,但父亲在没有和张阿姨正式离婚的前提下,又和俞阿姨结婚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了,邵女士觉得,父亲的两张结婚证,必然有一张不具备法律效应,也就是说其中一位妻子无权分配遗产。

邵女士的父亲一生虽然结了三次婚,但从来没有离过婚,第一任妻子过世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了,现在后面两任妻子均还在世,这两张结婚证是怎么办出来的呢?

婚姻登记处主任余立峰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查看了邵先生的两张结婚证后告诉记者,邵先生在与俞阿姨领证时写的之前婚姻状态为丧偶,但事实上邵大伯的二婚妻子张阿姨尚未去世,因此邵大伯在与俞阿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向民政部门提供了错误的信息。

记者询问,在当事人误报自己婚姻信息的情况下,婚姻登记处是否应该对婚姻登记人的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呢?余立峰表示,由于当时的技术手段有限,婚姻登记确实存在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余立峰:“因为他原先1994年是在柯桥区登记的,2008年到越城区登记,因为当时硬件条件和大数据支持都不够完善,不足以审查出他前面一段婚史的存在。”

那么这两张结婚证,哪一张才具备法律效应的呢?余立峰表示,在邵大伯没有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前提下,只有与张阿姨在1994年办理的结婚证是具备法律效应的。余立峰表示,如果当事人对邵先生的婚姻关系仍旧存在疑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让法院判定邵先生的这两次婚姻关系是否存在重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