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己正名:等待31年的再审(4)

2021-03-18 12:06     新京报

当年的工作证上,47岁的张军戴着黑色的方框眼镜,穿西装、打领带。他住在政协大院里,结交的都是各行各业有头有脸的人物。在那个人均月工资几十块钱的年代,张军代理一个一般的案子就能赚几十块钱。

他曾在人大的年会上,以一宗案子为例直问有关单位,如果你们能给被告人定罪,还要法院干什么?还有一次,他作为律师在法庭上把检察官辩得说不出话,检察官嘟囔,你收了黑钱?这么卖力。张军当庭要和检察官对峙,让对方拿出他受贿的证据。最后还是检察长出面道歉才罢休。

出事前三个月,张军还在省人大相关会议上抨击县法院。时任县委书记很为难,试图和他解释,被他连珠炮似的怼了回去。

被告

因为这张“铁嘴”,张军也跌了跟头。

1989年,他代理了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案,那场官司败诉了,自己也成了被告。

土地案发生在山西省昔阳县城西部的庞家峪村。村前有一块538亩的河滩耕地,之前一直被政府占用,荒了多年。1986年,村民们自发分割了耕地,承包到户。乡政府不同意,协同晋中行署(现晋中市)两次给村里下发文件,要求村民退出抢占的耕地。村民不退地,1988年3月26日,安坪乡政府将庞家峪村委会告到了昔阳县法院。

张军受政协领导指派,担任村委会的代理律师。1989年4月1日,土地案在昔阳县大礼堂开庭审理。

经过审理,昔阳县法院认为,庞家峪村所占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应交由安坪乡政府管理。一审判决庞家峪村委会退还土地。庞家峪村民不服,向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989年7月24日,二审法院书面审理了该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1990年3月,昔阳县法院要执行庞家峪村土地权属纠纷案。庞家峪村的村民坚决不退地,还和昔阳县法院发生了冲突。七名村民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逮捕。同年6月7日,昔阳县法院决定以相同的罪名逮捕张军。

为己正名:等待31年的再审

村民被逮捕后,律师张军也因为“拒不执行判决罪”被逮捕。王翀鹏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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