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家以“盲盒”之名清库存,中消协提醒(4)

2021-03-13 12:06     法治日报

李先生在某精品店铺购买价值199.8元的福袋作为女友的生日礼物,"拆到礼物的那一瞬间挺尴尬的,就是一块手表,很廉价,感觉电商平台上39.9元就能包邮了,但是商家告诉我任何一个福袋都是物超所值,手表是欧利时(OLEVS)品牌的,但我收到的手表商标却是OLVES。"

用户名为"翻滚吧,蛋炒饭"的买家在一家数码产品店铺以288元购买了一个福袋,打开发现是一款华为手机,但是已被使用过,拿到手机店检测后被告知,"手机电池板几乎不能用了,就当板砖使吧"。

《法治日报》记者发现,有些店铺为福袋标价为19.9元,配图是华为、苹果等手机,最后买家收到的却是耳机、手机支架、手机壳等配饰,存在配图与实际收到的商品不符的问题。

对此,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售卖的商品信息必须透明,包括价格、品质、样式等,上述行为均是卖家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欺诈。从买家的角度来说,如果明知道盲盒存在种种问题还是要购买,就是一种射幸行为,数额小的话是一种娱乐行为,数额大且长期进行就是一种赌博行为,赌博是法律禁止的,轻则要受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

韩英伟认为,以盲盒为名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还以盲盒不退不换的规则作为理由,会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盲盒中的款式与商家的广告宣传不一致,还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活物盲盒随机发货

相关资质难以保证

调查发现,还有些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卖起了活物盲盒,也就是把狗、猫、乌龟、鹦鹉这些动物作为商品,打包成盲盒随机发货。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