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95后小伙带着“印钞机”和女友自驾游,到信阳时栽了(3)

2021-02-14 04:08     信阳法院

在得知马某被警察抓获后,张某与其同车人员随即逃离现场。2020年10月13日,张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马某、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后,查明了二人的犯罪事实,二人当庭亦自愿认罪认罚。该院以伪造货币罪,依法判决马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处罚金5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5万元。本应有着大好青春年华的二人,最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日常生活中如果收到假币,应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避免假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如果发现他人持有较多假币或有参与制贩假币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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