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原告被告都不满意(3)

2023-01-20 15:19  互联网

一层二层被分割为多个独立空间出租,各承租人独立使用。

在天台坠狗方向下方为一家电子厂,这家电子厂当年为了夏天隔热,在坠狗方向的天台种了花卉瓜果,并筑了水坝。

因为春节临近,厂房的租户多数是大门紧闭。

唯一一家在现场的租户表示自己是新租户,对2018年的那一场意外并不知情。

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

这场天降大狗事件至今还有很多关键事实的缺失,比如狗此后一直去向不明、附近居民也不清楚该狗的有关情况、警方没有发现涉事狗进入厂房的录像监控视频,也未能查明该狗是否有饲养人权属所有人等等。

在狗主无法确认下,将厂房的所有者和所有承租方告上法庭,是张萍在律师的建议下做出的无奈选择。

理由是《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所以当年在庭审阶段,被告席上的有的承租方认为自己从未使用过天台,不应该承担责任。而即便当时在楼顶种菜的电子厂也认为,不能认定种了蔬菜就引来了狗,这与张萍受伤没有法律因果关系。

承租方的普遍意见是,若要追究责任应该找到狗主,而非将矛头指向自己。

2021年2月5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在十余名被告中,法庭判决被告房东蔡某彰和二楼承租方的一家电子厂广州煌某公司连带赔偿张萍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3830.71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张萍受害系因狗只从建筑物公共区域三楼天台坠落所致,但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或狗只实际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