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 君子好逑丨《小张说管仲》专栏之二九(2)

2021-09-23 19:39     360kuai

管仲在设立官营女市和女闾的同时还发布一条政令,就是明确规定,齐国人最多只能娶一妻一妾(成语"齐人之福"即来源于此),多娶则受罚或下狱。限于法令,再加之女市或女闾中的妇人经过训练,会弹唱歌舞、吟诗作赋,比一般女子更解风情,所以很多男人都愿意去那里,甚至相比之下,开始嫌弃家中的妻妾。渐渐的,齐国女子被从宫中和府中释解了出来,权贵也不再强抢良家女子,原来的光棍儿也娶到了媳妇,不超过三年,齐国民怨大消。各国见此,亦纷纷效仿,各国也开始大兴妓院建设,从那时起,至建国后全面取缔、封闭妓院是废除娼妓制度,这两千多年中,管仲作为娼妓制度的首创者,一直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娼妓行业保护神。

娼妓制度是一种毒害人身心的邪恶制度,被奉为了娼妓行业保护神是管仲一生最大的污点,这是事实,无需辩解,必须唾弃。但回溯历史,就其所处的春秋乱世而言,在那种特殊的强权制度环境下,谈论管仲创建娼妓制度,笔者觉得有几个事需要说清。

一、在古代,娼妓一词并不单指以出卖肉体换取金钱的女子,而是多指女乐,即女性的歌舞表演者。史料记载的最早娼妓是三皇时代的洪崖妓,即《尚书》中记载的"恒舞于宫,酣歌于室"的女乐。

二、有物证可考的最早娼妓是商代的巫娼,即居住在神庙里,负责祈祷、祭祀又终生不能结婚的巫女。当时,神庙是公开的妓院,巫娼是随处可见的职业。时间上,比管仲早了近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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