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病床的案子还在执行阶段,今年,田某又当起了原告。他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将医学中心起诉。司法鉴定认为医学中心的过错与田某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方负轻微责任。北京西城法院据此判决医学中心承担20%的侵权责任,赔偿田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8.2万余元。
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医院应该赔偿田某,田某也理应腾退病床。西城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罗胜利劝说田某一家人,和医院有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来解决,不能把病房当成自己的家,以此来进行要挟。
“根据院方出具的出院证,田某新出现病情可以随诊治疗,并非必须住院。6年多了,你们占据的不仅是床位,更可能是别人的生存机会。”
一番劝说后,田某的父母最终同意在收到院方48.2万余元赔偿后,配合法院执行主动腾退病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