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刘某常年务农,家里条件较差,加上孩子又多,所以一直无力缴纳社会抚养费。最近,刘某开挖掘机,家里才有了一点起色。
2019年3月21日,刘某申请分期缴纳,获得了安岳县卫健局同意,但是第一次缴纳罚款期限满了之后,刘某一直未缴纳。
2020年9月1日,安岳县人民法院裁定,刘某夫妇非法生育行为发生在2009年,违法行为发生时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应为2004年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不过,安岳县卫生局2019年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行为,是以2014年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而2016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第六次修订实施。法院认为,安岳县卫生局2019年作出本次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条例》在2016年新修订条例实施后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