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马不是养猪养鸡,是需要有大片草地进行放牧的。明朝中期开始,牧场草场大量被官员权贵、地方豪强所侵占,改作耕地对外出租。而明朝政府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于成化年间许可官牧之地自行出租作为耕地使用,加剧了草场牧场的流失。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
明朝马政,实行太仆寺和养马苑双头管理,牧马不多,"而官员繁多"
(宣德三年辽东苑马寺卿方圆之语)。大凡当官的一多,经费靡耗就多。侯先春曾在《清马政以禆边疆重务事》中指出:"岁发太仆寺马价银一十一万两,其初则买货委官扣侵者十之一二,其既则前项各官扣入者十之六七,马随补随倒。银岁耗,军不得沾分毫。"这样层层盘剥下来,发到养马军士手中的马,"才领,即有倒者;养二三月,或数月倒者;即不倒而老弱,弃之不可。饲之无益。"
三是"官倒"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