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这就完了?作为本官的"寄禄官"除了要分为官品十八级以外,还有"加官",又称"检校官",又分成十九等;有实际职务的"执事官",差遣又有判、知(主管)、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之分,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等等,在职级、权限、任期等方面又各不相同。
我已经竭尽全力用最简练的文字试图浓缩宋朝官制的精华,一些不怎么重要的干脆舍去不提。即便如此,还是让我头大如斗。
要把宋朝的官制说明白,弄不好得搞出一本至少几百页的大部头
理论说起来其实还算明晰,在实践中就更让人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