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朱元璋善于擢用少数民族人才
明王朝是在推翻了蒙汉地主阶级联合政权后建立起来的,能否擢用少数民族,特别是能否擢用蒙古人作官,关系到新政权是否巩固。
朱元璋没有采取"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愚蠢做法。1368年,克元大都后,朱元璋又下诏指出:"蒙古人,色目人,有才能者许摆用。"故元万户元帅蒙古人纳哈出,两次被俘后仍封为海西侯,其子察罕亦封为沈阳侯。
蒙古人、色目人在朝廷有做到尚书、侍郎的,在地方有做知府、知县、临民办事的,在军队的就更多了,甚至在亲军中也有蒙古军官。比如1389年在黑龙江以南新建泰宁、朵颜、福余三卫,指挥使和指挥同知多由蒙古将领充任。征服西南各土司后,开始时,朱元璋基本上实行少数民族的自治政策。凡土司首领来归者,"皆予以原官世袭"。"即使正印为流官,亦必以土司佐之。"
朱元璋还选土司子弟入国子学学习,从而使他们完粮纳税,服从征调。1384年,驻遗州都督马晔违背了朱元璋的民族政策,"欲尽灭诸罗,代以流官,"借故鞭挞土司首领奢香,"诸罗大怒,欲反"。在土司的强烈要求下,朱元璋杀了马晔,褒赏奢香,从而安抚了土司,使西南长期太平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