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实行一夫一妻,那漂亮小妾怎么处置?解决方案让人满意(2)

2021-09-07 13:13     快资讯

在清王朝覆灭时期,标志着封建社会制度到此终结,相应的一夫多妻制度也被废除。在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第一年,在相应的法规中就规定实施一夫一妻制度。但当时社会混乱,不仅国内军阀斗争,而且还有外敌入侵,民国政府颁布的法律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造成许多地方军阀和财主们,他们依然有多个女人,继续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

直到解放战争胜利,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我国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全国必须施行一夫一妻制度,并且对违规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就这样,一夫多妻制度正式退出了我国历史舞台,被取代的是平等的婚姻制度,对女性有着更多的保护。

由于在民国时期,仍然有许多地主和旧时代官员家庭依然存在一夫多妻的现象,到新中国成立后,这种现象是明确被禁止的。当时那些小妾数量还是比较多,又不能对他们进行驱赶和关押,考虑到女性在社会上的弱势,这些小妾最终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根据个人意愿,如果小妾愿意与自己的丈夫脱离关系的话,则马上可以离婚,在这方面丈夫是不能进行任何阻拦和威胁,有相关人员在场。这是对妇女自由选择权的一种认可,那些做小妾的妇女,他们大多数会选择脱离自己的丈夫,因为平日里他们被欺凌,没有尊严的日子过够了,此次没有了阻拦,她们还是会作出明智的选择。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