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天皇宣战诏书全文如下:
保全天佑践万世一系之帝祚大日本帝国皇帝示汝忠实勇武之有众:朕兹对清国宣战,百僚有司,宜体朕意,海陆对清交战,努力以达国家之目的。苟不违反国际公法,即宜各本权能,尽一切之手段,必期万无遗漏。惟朕即位以来,于兹二十有余年,求文明之化于平和之治。
知交邻失和之不可,努力使各有司常笃友邦之谊。幸列国之交际,逐年益加亲善。讵料清国之于朝鲜事件,对我出于殊违邻交有失信义之举。朝鲜乃帝国首先启发使就与列国为伍之独立国,而清国每称朝鲜为属邦,干涉其内政。于其内乱,借口于拯救属邦,而出兵于朝鲜。朕依明治十五年条约,出兵备变,更使朝鲜永免祸乱,得保将来治安,欲以维持东洋全局之平和,先告清国,以协同从事,清国反设辞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