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长许世欢:张先生的女儿是个很明确的精神病患者,她不止在这里住院一次了。她的诊断是双向情感障碍,她每次发病的时候主要表现:话很多,特别兴奋,喜欢到处乱跑,而且有时候大手大脚,花钱大手大脚,买一些没有必要的东西,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而且她上次住院是派出所强制送入院的,当时派出所的人反映,她母亲报警,她有在街上有到处乱走的这种行为,所以是强制送入院的。
那么为何张先生作为父亲,不能接女儿出院呢
许副院长:病人的监护权是在她母亲那里。另外她本人也有结婚也有生孩子,她的婚姻状况我们是不了解。按道理来说,病人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是她父亲,但是一直是她母亲在关注她。
关于张先生先前提出,把女儿送进精神病医院,他的前妻就可以强占女儿相关补贴,医院方面是这么表示的。
许副院长:病人的母亲从上次住院开始,就办理了集中供养。就是说,如果她在我们这里住院,她的费用是打到我们医院的,她住院费结算是直接跟我们医院结算,现在她母亲不经手了。
医院方面表示,这些情况,他们不止一次向张先生进行了解释,但是张先生始终不能理解,也不信任平潭精神病防治院的诊断说明。
张先生准备带女儿到,福州的医院去做个检测,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张先生的要求看似合理,那么为何医院拒绝了,张先生的请求呢?
许副院长: 因为第一病人的病情不是很稳定,第二是父亲之前有向医院请假,就直接不回来了。我们负不了这个责任,需要病人母亲的同意,父母双方一起带她出去。
医院方面表示,病人监护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让张先生接女儿出院,该怎么办呢?
对此,许副院长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许副院长:病人目前在住院的阶段,家属可以通过申请,比如去福州第四医院,给她做鉴定。如果病人暂时没有出院,他可以过来我们这边医院。他们曾经有这样的情况,派专家下来,面对面地跟这个病人了解。第一个了解她的病史,了解她治疗的情况,了解她目前的状态,综合去判定这个病人,有没有精神病,她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医院提出的这个办法,张先生还是表示无法接受。医院方面则坚持,病人现在病情不稳定,只要她的监护人也就是她母亲不同意,医院就不能让她出院。
对此,记者也再次询问了张先生前妻。她表示,接受院长提出的建议,去福州申请专家来为女儿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