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民国时期各种人物三妻四妾依旧很多,甚至是比起古代来也是毫不逊色。这也让男女平等,这样的思想一度很难推进。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这样的婚姻情况才有了根本上的改善。
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将一夫一妻立为了法律,这就带有了强制性,要求公民们必须遵守一夫一妻,谁也没有特权,谁也不能搞例外。这样的做法成功地将这项沿袭了几千年的陋习从根源之上去掉了。

但是这也仅仅是杜绝了之后三妻四妾情况的再发生,那些在法律颁布之前就已经娶了很多"姨太太"的人的情况又该要怎么办呢?这不禁让这个问题又陷入了另一个大困局之中。
遵循意愿,两全其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