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丁授田"法,对巩固金国汗、贝勒的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提供了大量军粮,保证了赋役的来源。
按照天命六年七月十四日的第一次"计丁授田"谕,辽阳、海州取无主之田三十万垧,进行分配。一丁授予田六垧,三十万可授五万丁。照汗谕规定汉民三丁合耕官田一垧的标准来算,汉民五万丁当耕一万七千垧,折合十万亩,以亩产一石五斗算,可收谷十万万石,一兵月食三斗,可供四万五千名兵士全年的口粮。
当时,八旗兵丁总共只有四至六万丁,这就是说,将"无主之田"三十万垧分授汉民五万丁以后,征足额粮,可以供应八旗兵丁所需的大部分军粮。每二十丁征一丁当兵,以一兵服役,又可征佥大量人夫。可见,实行"计丁授田",对增加后金国收入,保证赋税来源,确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我们这样演算,是为了说明授田的作用而简化计算的,实际情况自然更加复杂得多。比如,三丁合耕官田一日的规定,后来并未实行,而是征收赋谷赋银,一丁合共交银三两,五万丁可收银十五万两,能买谷数万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