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时候关于婚姻政策的那些事(2)

2023-11-03 14:02     360kuai

三、国家实行惩罚政策

汉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用现在的话就是说:谁家有女儿15岁以上至30岁还没有嫁人,要罚款五算(算是当时的人头税,五算就是五份人头税,即600钱,一直交到56岁)唐代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孩15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

春秋末期,越王勾践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女子十七岁,男子20岁,还没有结婚的,就要处罚他们的父母。

可见,古时候的婚育制度比较严格,虽然都是统治者为了统治需要,但也促使了中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