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性侵8岁女孩:送至专门学校训诫教育

2024-03-22 13:17  今日头条

13岁男孩性侵8岁女孩:送至专门学校训诫教育

广东清远市阳山县,13岁男孩陈某,性侵8岁女孩,因其未满14岁,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13岁陈某,无刑事责任年龄,犯强奸罪,不受刑事处罚。陈某已经返校读书,随后,他被送进专门学校训诫教育。

陈艳和陈果拌嘴,陈艳赌气离开,13岁男孩把陈果,骗进厕所内侵犯,陈果吓坏了,哭着回家找妈妈,妈妈把陈果送入医院检查。

广东清远市阳山县,陈平(化名)和妻子,结婚后,生育两个可爱的女儿,大女儿陈艳,读小学五年级,小女儿陈果小学读二年级。

陈平和妻子,在镇上做生意,每天从早忙到晚。陈艳和陈果,放学后,她们和父母,说说笑笑,一家人过着平淡又幸福的生活,

来源藤县融媒

2024年2月26日,下午5时许,陈艳和陈果,背着书包,如往常一样,来到附近的公园玩耍,两姊妹聊起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脸上洋溢着纯真的笑容。

忽然,陈艳和陈果,为琐事拌嘴,两姊妹互不相让,喋喋不休争吵。随后,陈艳赌气独自离开公园,陈果坐在公园的石凳上,一个人生闷气。

这时,13男孩陈勇(化名),从学校回家,路过公园,他看见公园的亭子内,身穿粉色衣服的陈果,一个人闷闷不乐坐在那里。

刹那间,陈勇心生歹意,走在陈果身边,他故作陪陈果玩耍,获得陈果的信任。随后,陈勇把陈果带进公厕,他侵犯了陈果。

事发后,陈果吓坏了,她委屈大哭,一路小跑回家。陈果惊魂未定,扑向妈妈玉梅,泣不成声倾诉,13岁陈勇,在公厕侵犯她。玉梅得知,陈果遭受莫大的委屈,她心如刀割,连忙把女儿拥入怀中,给予安慰。

19点30分,玉梅带着陈果,去阳山县妇幼保健院检查身体,医生诊断为,陈果处女膜破裂,有少量血迹,左大腿处内则有两处淤青。

事发当晚,陈某被民警抓获,其父母赔偿二万元,要求签谅解书,遭到陈果父母拒绝。

事发后,陈某自知犯下大罪,他不敢回家,跑到离家五里的同学家住宿。晚上,派出所民警把陈某,带到派出所,对此事进一步处理。

事发后,陈果父母和陈某父母,在派出所见面。陈某父母,面对陈某侵犯陈果的事情,深表歉意,愿意赔偿二万元。要求必须签谅解书,陈果父母坚然拒绝,要求严惩陈某。

陈果父母,收到派出所不予立案通知,不同意此规定。陈某很快被放出来,已经返校读书,随后,陈某被送往,专门学校训诫教育。

来源于网络

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实施强奸女性的行为,肯定是属于犯罪的。但是由于《刑法》对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未满14周岁的,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即使是未满14周岁的男性犯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13岁陈某,侵犯8岁陈果,其行为是属于犯罪。陈某未满14岁,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使13岁陈某犯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只得责令监护人,教育陈某,或者把他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正教育。

3月18日,陈果家属,收到派出所不予立案通知书,陈果父母,坚然反对,不接受不予立案。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伤害陈果的陈某,受到严厉惩罚。

来源藤县融媒

事发后,陈某很快从派出所出来,返校读书,陈果家属见状,心情抑郁。8岁陈果,被陈某侵犯,陈果受到莫大的伤害,陈某犯强奸罪,没有受到任何处罚。陈果家属发声,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谁?

据了解,陈某已经送往,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经到,8岁陈果家里慰问,希望陈果早日走出阴影,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