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试用被扣款,记者调查App“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乱象(2)

2024-04-01 14:59     顶端新闻

付费提示一闪而过

移花接木全是套路

"免费试用"的陷阱还有很多。

家住北京丰台的唐先生最近账户莫名其妙被订阅项目扣款40元。回想了半天,他才想起来两周前试用过一款动态壁纸App软件。当时该App显示有新用户"1元享7天"低价活动。从他提供的截图可以看到,当时页面是这样的:"1元享7天"(超大字)和"立即开通"(大字),中间用超大字的四分之一大小标注"7日后按11元每月自动续费,可随时取消"。

"我当时觉得1元享7天很便宜,要用得好,再用一个月花11元也不贵。"唐先生说,可没想到3月13日直接扣了他"超级会员包季费"40元。

"我什么时候成了超级会员?"唐先生不明所以,联系App客服,对方一开始以"具体以展示页面为主"打马虎眼,在唐先生不断追问下才发来一张图,图中有个红色的箭头标识,"点击最右上方的'会员活动'可以看到完整截图"。

在层层点击后,唐先生看到了"前两周1元每周,后续40元每季度自动续费"的信息。经过反复对比,甚至不惜重新花钱尝试后,唐先生才发现,点击"1元试用七天"付款时,支付过程中有小字体的"支付说明"显示"前两周1元每周,后续40元每季度自动续费",但整个支付过程几乎是一闪而过,且有部分字体还被遮挡,让用户很难注意到。

"全是套路,用'大字'吸引眼球,用'小字'表达更重要的信息,然后在视觉上进行移花接木。"唐先生说,这是赤裸裸的欺骗。

受访专家认为,商家通过含糊不清、不完整的表述诱导消费者在不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被扣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看到的合同条件与跳转页面之后的合同条件不一致,而且合同条件作为格式条款,其核心内容在被遮挡的情况下一闪而过,让多数消费者无法看清,难以引起注意就直接进入付款页面,消费者没有时间了解实际条款,有欺诈消费者之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天凡说。

山东枣庄的张女士则被"免费试用"App扣了198元。她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期间,自己想使用一款App的"拼图"功能,App的页面显示"三天免费试用,198元一年,可随时取消"。可她刚点试用,就被直接扣款。

后来她才想起,自己半年前也曾使用过该App的"免费试用"功能,当时她使用该App拼了一张图,之后马上取消了该服务,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0分钟。

"三天免费试用,这个'三天'怎么算?是用一次就算三天,还是可以叠加计算?"张女士翻阅该App使用协议,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免费试用的解释条款,她想找客服协商退款,但在App上根本找不到客服电话,仅可通过邮箱、吐槽箱提供意见建议。

记者打开服务协议看到,规则中写明"会员一旦购买成功,表明您已经使用了该商品"。

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搜索该App名称,有关该App客服不作为、没有客服的投诉有163条。

马勇认为,在前后两次使用的过程中,该App的宣传语和按钮键始终保持一致--"三天免费试用",且并未明确释明该宣传语的含义。消费者依据上述迹象有理由相信,第二次使用App仍应为免费试用。

"商家未能尽到提示义务。因为消费者对于点击'试用'与'订阅'的意思表示是不相同的,'订阅'时表明消费者正式缔结了合同。商家应该对'试用'和最终'订阅'设置不同的链接,在消费者点击'试用'已过试用期时,商家应当进行明确提醒。"王天凡说。

明确义务强化监管

显著方式标注说明

记者发现,App"免费试用"往往涉及格式条款,但一些商家在格式条款中又未写明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优惠方案的详细解释,且很多消费者往往也不会翻阅格式条款,导致陷入"免费试用"陷阱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此,受访专家认为,商家应当明确、详细地写明免费试用的解释条款,并以显著、易于理解的方式提醒消费者。

在马勇看来,要达到充分说明、确保消费者知晓的效果,商家应当将解释条款的内容以显著的方式在广告页或商品页、支付页中进行标注说明,而不是放在很多消费者不会仔细翻阅的格式条款中,否则就是商家不作为的表现。

"商家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若未达到'合理提示'的要求,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构成合同内容。"王天凡说。

专家还指出,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自动续费的规定较多,而关于免费试用的条款较少。因此,相较于自动续费通常围绕是否同意、如何通知、如何取消等核心问题,对免费试用服务的规制更加困难。

马勇分析说,免费试用和低价享用是相对较新的市场营销手段,商业策略具有复杂性,如试用期的长短、试用期内权益的限制、试用期满后的转化策略等,这些细节在不同商家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难以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而法律又具有滞后性,目前相关条款的制定和规范还不够完善。

就如何规制这一乱象,马勇认为,应当多方形成规制合力。相关部门应针对免费试用和低价享用服务制定较为可行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商家在提供此类服务时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确保条文清晰、具体,以便执法部门日常监管,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坚实依据。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App支付环节的日常监管,发布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督促平台及时整改;同时,建立便捷、高效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马勇说,还要继续完善企业自律与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自动续费的透明度原则和规范体系,引导企业主动公开和透明披露试用条款,严禁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也要谨慎'试用',试用前详细了解商家规定的试用期及之后的相应后果。如果不打算继续使用该App,应及时进行'退订'或'拒绝购买'。而商家也不应该对消费者选择'退出'设置相比'订阅'更为复杂的步骤和操作。"王天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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