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父亲去世后子女为争3万抚恤金丧葬费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2024-03-04 16:46     潇湘晨报

父亲去世后,哥哥为争父亲的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与两个妹妹对簿公堂,本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因为财产分割变成法庭上的原被告。请看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共有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王某乙与王某丙、王某丁系同胞兄妹关系。三人父亲王某甲系某公司退休职工,于2022年去世。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核算企业离退休人员终止待遇,同意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共计29961.76元。该款支付至王某丁丈夫李某某账户。

王某甲的妻子已去世多年,王某甲夫妇共育有四个子女,长子已去世,次子王某乙,长女王某丙,次女王某丁。

王某甲去世前常年在某县租房居住,其患病期间,雇佣保姆照顾其日常生活。王某甲在该县居住十余年,期间,王某丙、王某丁及二人配偶经常探望老人,帮老人修修补补,为老人购置提升生活质量的物品,带老人寻医问药等。而王某乙一次也没有实地探望过王某甲。

原告王某乙诉称,二被告私自申领了父亲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要求分割共有财产丧葬费、抚恤金,返还原告应有的份额。

王某丁、王某丙辩称,原告王某乙对被继承人王某甲常年不闻不问,不关心日常起居,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应当分配抚恤金、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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