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举动可能涉嫌违法

2024-01-19 09:06     光明网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但是请注意以下举动可能涉嫌违法

案例警示

案例一:

利用朋友圈 网上售卖烟花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案例二:

私家车变烟花爆竹"摊位"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值班组在松雅湖儿童乐园附近巡查时发现,一男子正利用自家私家车后备厢"摆摊",准备向路过群众兜售烟花爆竹。

经清点,该私家车后备厢内共放有8个鞭炮,12个C级组合烟花。调查得知,该男子姓陈,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一台私家车到毗邻的浏阳市采购了一批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至长沙县松雅湖景区一号口准备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该男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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