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史女子泼火锅伤人,律师:若意识清晰时犯罪应担责(2)

2024-01-11 17:24     顶端新闻

律师:若意识清晰时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视频一经曝光,不少网友热议:若精神病人对他人造成伤害,行为人和监护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受害人又该如何维权?顶端新闻记者咨询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国辉。

高国辉认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现实生活中,往往还存在间歇性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高国辉补充,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那么,若精神病人危害社会治安,相关部门是否对其进行强制医疗?高国辉认为,如果公安机关发现犯案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当提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最终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进行强制医疗。

近年来发生多起精神疾病患者伤人事件

顶端新闻记者整理发现,近年来全国多地均发生过类似的精神疾病患者伤人事件,在警方调查以及法院审理时,嫌疑人作案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成为定责的关键

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曾披露一起案件,2020年8月24日,四川德阳广汉市区银座商圈一奶茶店,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突然对一旁12岁女孩进行殴打。

后经警方调查,该男子曾有精神病史,并在接受药物治疗。经鉴定,该男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身没有办法对这样暴力的行为来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应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案件达成谅解协议,其家属道歉。

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也公开过一例案件,2022年4月5日下午,位于江西萍乡市,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一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患者邓某,拳打脚踢后后致人轻伤。在审理过程中,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邓某作案时患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人格改变),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及具有的其他量刑情节,最终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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