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习惯裸睡的小陈,为了给丈夫留门,经常不关门就直接睡觉。结果小偷半夜潜入,被小陈误以为是老公,惨遭侵犯还全程配合。
2017年江苏常州市警方深夜接到报警,一名年轻女子在丈夫的陪同下向警方诉说了自己被侵犯的过程。这名女子正是小陈,年仅24岁的她因为疏忽大意,没关房门,从而给了小偷可乘之机。
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犯人是28岁的厨师刘某,案发当天他喝了不少酒,路过一户人家时发现房门没关,便想着偷点值钱的财物。结果误打误撞遇到了裸睡的小陈,色心大起的刘某当即与小陈发生了关系。
在落网后,刘某坚决否认自己构成犯罪,他表示事发当时小陈并没有拒绝自己,反而全程配合。因此刘某认为,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对此小陈哭哭啼啼的控诉,自己错将刘某当成了喝醉酒的丈夫,这才没有抵抗。
案发当晚,小陈和丈夫李某在家门口与几个朋友吃宵夜,一直吃到了晚上11点多。小陈吃饱后决定先回家休息,习惯裸睡的小陈脱光衣服后随意躺在床上休息。因为正值夏季,天气酷热难耐,小陈的出租屋内又没有安装空调。
所以小陈干脆打开房门透气,同时也方便丈夫喝完酒后回家休息。可小陈不知道的是,她的这番举动没有方便丈夫,反而给心怀不轨的刘某提供了便利。
当天晚上,刘某刚刚上完夜班骑着电动车回家。天气过于炎热,他便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在路过小陈家门口时,发现小陈家中没有灯光,且房门打开。这让刘某误以为小陈家中无人,喝醉酒的他动了入室盗窃的心思。
刘某将电动车停在某个巷子口,然后蹑手蹑脚地走进小陈家。小陈租住的房子不大,床就摆放在房间的角落,因此刘某进屋后一眼便看到了裸睡的小陈。原本准备实施盗窃的他,被身材婀娜的小陈勾动了色心,于是干脆放弃盗窃,转而对小陈实施侵犯。

睡梦中的小陈发现自己被人从背后抱住,她闻到一股酒气下意识以为是喝醉酒的丈夫回家休息,于是并没有反抗,反而全程配合对方。两人发生关系后,刘某突然起身离开,这让小陈有些意外,她转身看向"丈夫",准备询问"丈夫"要去干嘛。
结果透过门外的灯光看到眼前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这让小陈顿时清醒了过来,因为丈夫从来不穿背心,家里也没有买过白色背心。心慌意乱的小陈立即穿好衣服出门找到老公,询问老公刚刚有没有回家。
在得知老公一直在屋外喝酒,并没有回家后,小陈当场崩溃瘫坐在地。见状李某赶忙询问妻子发生了什么,在小陈的哭诉声中,李某得知了事情的大致过程。恼羞成怒的他立即拉着妻子去派出所报警,好在出租屋门前的监控记录下了刘某的样貌。
办案民警通过监控,锁定刘某的身份,并立即对其实施抓捕,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等待刘某的,将会是检察院的审查以及法院的判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刘某认为小陈没有反抗,因此他不构成犯罪。可他不知道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就算受害人没有反抗,行为人依旧属于违背妇女意愿,构成QJ罪。
现行法律为了保障女性的权益,对反抗的内容和程度采取放宽态度。在妇女不敢反抗、来不及反抗、不知反抗、明知反抗无用而未反抗等特殊情况下,即便受害人没有反抗行为,依旧属于违背妇女意愿。
案发时,小陈将刘某误当成了丈夫李某,因此没有反抗,符合"妇女不知反抗"的特殊情况。因此法刘某的行为构成了QJ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刘某的将会是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这起案子最后的结局令人欣慰,刘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小陈也因为这件事改变了裸睡的习惯。事实上,作为一名女性,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裸睡并不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果小陈不能够加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就算不裸睡,迟早也会再次吃亏。
正所谓"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居安思危,盛比虑衰",只有加强自己的保护意识,才能够防范于未然。遇事沉着冷静,在漫漫人生路路上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才能够真正地笑面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