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力偿还债务,丈夫却花2442万元买房,法院:系夫妻共同财产,还1221万元

2023-12-12 13:44     九派新闻

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想方设法转移财产,逃避法院的执行,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2014年,何女士为一笔2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出借人为黄女士。后该笔借款逾期未还。黄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令何女士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何女士因资产不足,该案债权仅获得部分执行。

2020年,黄女士获知,何女士的丈夫许先生在2015年花费2442万元给女儿小许买房。经打探得知,该笔购房款系何女士的父母转账给许先生,再由许先生转给小许。黄女士认为,该笔款项应视为许先生与何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许先生将其无偿转让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于是,黄女士将何女士、许先生及小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何、许夫妻二人向小许的赠与行为,并要求小许返还被赠与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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