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希望把这间铺子交还给房东,剩下的房租和押金是希望得到退还的。现在铺子的租期才过了一个半月,剩下的房租和租金将近是在17万左右,我觉得对学生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数目,我不希望这一笔钱丢在这里。


对于小张的遭遇,记者也邀请了法律界人士帮忙分析,并和小张开展了交流指导。在复盘时,律师指出,该事件中,小张同学踩了3个非常明显的"大坑"。
首先,她支付给上 一任租客的10.2万元"转让费",是不值得的。因为店铺转让费,主要是为了获取房屋当中的物品所有权,包含:门面装修、已购买的设备、经营项目等无形资产。但这家店铺里,装修、设施都很简陋,付出去的10.2万元,无异于打了水漂。
第二,小张没能详细了解店铺内的水电煤和空调管线等设施设备布局情况,就直接签了合同。等到租客来闹事,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问题,后悔莫及,连应对风险的策略都没有,陷入了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最后一个坑,也是最深的坑,就是她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条款,对自己特别不利。尤其是双方的违约责任极其不对等,相当于签了一份"不平等条约"。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她的这份合同明显不对等的。我们最基本的看一个条约,如果房东违约的话,他只需要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但是如果房客违约的话,他需要支付4个月的押金,同时还要支付3个月的额外的赔偿金,这总的费用加起来将近18万。双方对于违约责任的金额是完全不对等的,将近10倍的差价。合同条款中还有大量不注意的一些地方,房东应该给你1到2个月的装修期,这也应当是约定俗成的做法,但它就是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装修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