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隐瞒真实年龄,假装“富二代”诱骗未成年发生性关系,被判获刑15年

2024-04-15 15:51     今日头条

49岁男子钞某某,以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目标,隐瞒真实年龄及身份,驾驶奥迪豪车,虚构"富二代"身份,利用网络交友平台,用金钱等物质手段进行诱骗,先后与4名未满14周岁幼女在车内或宾馆内强行发生关系。

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钞某某有期徒刑15年,钞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钞某某在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的作案期间,先后诱骗的受害人共有4名,均未满14周岁,最小的才12周岁。

被告将受害人诱骗至车内或宾馆内,违背受害人真实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行为显然构成强奸罪。并且与幼女多人发生关系的行为将作为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从重处罚。

由于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与其发生关系,无论其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会以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来作为逃避刑罚惩罚的理由和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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