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19份不同遗嘱,法官:因老人意识模糊,所有遗嘱无效

2023-09-04 10:30     北京晚报

订立遗嘱,本应减少子女之间的纠纷。但是上海一位老人,却在生前留下了19份内容不同的遗嘱!

今天说把房子留给大女儿,明天说留给二女儿,后天说留给孙女。那么,究竟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情况。

2013年至2017年,八旬老人曹某共写下19份内容互相矛盾的遗嘱,分别向两个女儿和一个孙女承诺,要将同一套房产单独留给她们。

2021年,老人去世后,第一份遗嘱的受益人(老人的二女儿)便将另外两名亲属(老人的大女儿和老人的孙女)告上法庭,主张立给自己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针对几位当事人对于遗嘱真实性的怀疑,法院方面首先进行了专业字迹鉴定,确认19份遗嘱均为曹某亲笔所立。

同时,法官发现老人立遗嘱期间存在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情况且曾被指定过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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