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打球案件“悬而未决”,岂能因未满14岁就“打人白打”

2023-08-02 13:43     光明网

岂能因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就"打人白打"

岂能因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就"打人白打"

陕西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推动未成年人"霸凌"处置步入正轨

3名未满14周岁的初中生因打球发生冲突,其中一人被打致轻伤二级。报警之后,案件却"悬而未决",受害人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有效保护。

今年3月22日,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安铁法院)公开宣判,判决某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对受害人被殴打一案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同时向该县公安局及教育体育局分别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上述两家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函,已按照司法建议书所建议的事项逐项落实。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筛选出9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该案赫然在列。

案件为何一度会"悬而未决"?法院为何要发送《司法建议书》?该案又具有哪些典型意义?《法治日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安铁法院。

案件"悬而未决"

当事人权益受损

"公安机关就该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小刘已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安铁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陈国安介绍说。

陈国安所说的该案,是指小刘被殴打一案。

2021年12月30日13时许,小刘、小吴、小张(三人均系某县初中学生,案发时均未满14周岁)等同学在打乒乓球过程中,小刘与小吴、小张等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小刘被打伤,后被送往医院诊治,其伤情初步被诊断为: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处软组织损伤。

当日下午,小刘的父亲报警,该公安局接处警后将该案立为治安行政案件,并于当晚对小吴、小张等人进行了调查询问,次日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于2022年1月1日向小刘送达了行政案件《受案回执》。

因病情严重,事发当晚小刘被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2022年1月3日,小刘的父亲因无力继续缴纳治疗费,为小刘办理了出院手续。次日上午,小刘的父亲通过学校联系上小吴、小张的家长,要求先行支付小刘的治疗费用,但遭到对方拒绝。

2022年1月16日,该县公安局委托鉴定机构对小刘的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小刘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2022年1月26日,该县公安局将该案转立为刑事案件,后以小吴、小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为由,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但对该案未作出进一步行政处理。

"小刘被殴打一案,该公安局撤案后没有对小刘被殴打一案所涉及的加害人、加害行为、受害后果以及加害行为与受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基本事实和加害人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准确认定,即对该案未依法作出正确法律评价,导致小刘被殴打一案'悬而未决',其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陈国安解释说。

不能"打了白打"

法院发司法建议

2022年11月21日,小刘以该县公安局不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为由向安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2月8日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3年3月22日公开宣判,判决由该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对小刘被殴打一案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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