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以跳楼威胁妻子,法院认定其构成家暴(2)

2023-11-27 09:17  北京日报

此外,最高法提出,还要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反应优势。反家庭暴力工作,以预防为主,快速制止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发生的现实危险,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法律救助,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限性要求,同时,充分考虑不同人群收集、固定证据能力的差异性,使更多暴力情形得以有效规制,在证据标准方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待证事实的证明标准存在较大可能性,比一般民事案件中待证事实需具有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更低。比如,在李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李某提供了受伤照片、报警电话记录,而听证过程中李某丈夫对李某的受伤照片解释称是其自己摔倒所致,该解释不具有说服力,法院结合上述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情况,认定李某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存在较大可能性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充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情况,要及时保留照片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相关证据将作为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重要依据。

另外,在申请主体方面,考虑到恋爱、同居等关系中发生的暴力行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还专门就恋爱、交友或者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的行为明确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件。在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法院对赵某在恋爱结束后骚扰、跟踪林某的行为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使家庭成员以外的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行为得以通过合法途径得到有效规制。

同时,最高法还要求依法保护好特殊群体利益。如在陈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法院充分考虑陈某已年逾七旬的实际情况,在收到申请后主动向属地派出所调取报警记录等材料,使陈某免于遭受奔波之苦。

"对'家暴'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的态度。"法官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学习、了解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反家暴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