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男子结婚一个月离婚,一审判决22万彩礼还13万,二审成功调解(2)

2023-12-05 14:42     潇湘晨报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与刘某虽然是高中同学,但双方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婚姻基础不牢固。双方共同生活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分居,经亲属、社区居委会以及法院调解未果,已无和好可能,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考虑到王某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酌情判令刘某返还彩礼13.2万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刘某不服,向邵阳中院提起上诉。拿到案卷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刘某、王某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由于双方对抗情绪较激烈,诉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遂排期开庭审理。通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当事人各自所想,准确把握问题关键。庭审结束后即开展"背靠背"调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从情理上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面对现状,和平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的深入剖析、释法明理,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心结慢慢打开,意见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就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场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於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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