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7岁女孩不愿跟妈妈,爸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捕(3)

2023-08-21 14:54     大风新闻

法院要求孩子爷爷奶奶协助执行,否则将追究责任

黄先生说,他和老伴怎么也不会想到,儿子会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逮捕。他说,不是他们不执行法院判决,是孙女明确表示不愿意跟妈妈生活。

"孩子不是物件,总不能将孩子绑了送给小丽吧?朵朵已经7岁多了,法院执行人员应该认真倾听孩子的声音,尊重孩子的选择,真正为孩子的成长和未来考虑。"

黄先生说,儿子被逮捕后,朵朵一直由他和老伴照顾。8月8日,他们收到了泉州市丰泽区法院的通知书。通知书称:现因朵朵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黄先生和老伴负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限他们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朵朵交由小丽抚养。

如果逾期,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并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丰泽区法院的通知书后,黄先生委托律师向丰泽区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

律师在申请书中说,黄先生和老伴从始至终都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存在拒不执行的情况。由于案涉执行标的特殊,执行过程中应当注重朵朵的身心健康及情绪稳定。

"案涉标的无法执行系因朵朵多次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和妈妈共同生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律师认为,本案中,朵朵有明确表达意愿的能力,且法律规定要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本案应尊重朵朵的意见,否则将无法修复案件给朵朵身体及心理造成的伤害。

黄先生说,执行异议申请书递交后,丰泽区法院并未在限定的8月15日强制执行,朵朵目前仍和他们一起生活。但他不知道,最终会是什么结果,万一他们也被羁押了,朵朵该怎么办?

在朵朵明确表示不愿意和妈妈生活的情况下,法院为什么要强制执行?是否考虑了强制执行对朵朵带来的各种影响?

8月18日下午,泉州市丰泽区法院执行法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对于此案,他不便接受采访,采访要与丰泽区法院办公室联系。当天下午,丰泽区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他们不是办案人员,采访要与具体的办案人员联系。

律师说法:抚养权案件,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是首要原则

何永萍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研究婚姻、抚养权案件多年。她说,执业以来,她尚未经历过因孩子抚养权问题,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黄华案是她首次经历。

何永萍说,与财产给付类执行不同,抚养权执行关涉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益,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影响深远,稍有不慎可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

由于抚养权关系到被抚养人的直接抚养和长期生活,以及亲子关系的发展,实践中很多被执行人以各种形式对抗执行。有的藏匿子女,导致无法执行。有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藏匿以及思想灌输,待子女具备意愿表达能力后,引导其明确拒绝变更抚养状况。还有被执行人以变更抚养权为由反复诉讼,故意抗拒延缓执行。

她说,执行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还涉及到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意愿,比如已满八周岁或者接近八周岁的孩子具有独立表达个人意愿的能力,在这方面应该给予充分的考虑与尊重。

目前而言,因为抚养权执行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是比较少见,一方面是因为身份关系的特殊性原因,另外一个层面还要考虑到直接抚养的子女所处环境和人员稳定性,以及子女的个人意愿,毕竟在涉及的未成年案件当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是首要原则。

"从该案来看,目前并没有看到具体的抗拒执行证据,况且朵朵对于妈妈的态度比较抗拒,明确表达了愿意跟爸爸共同生活的想法。我个人认为这些情节不应该被忽略,值得办案人员仔细斟酌考量。"

何永萍希望,每一个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背后,都有一个认真负责的承办人,"毕竟在大人的矛盾纠纷当中,孩子是受伤害最大的那个人,而且她的情绪意愿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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