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福州男子被判刑!家住2楼以上的注意

2023-10-26 17:21     光明网

近日台江法院审结首起高空抛物刑事犯罪案件,该案被告人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查明

去年某天凌晨,家住福州市台江区某小区5楼的男子关某,因对面楼有人聊天声音太大打扰到其休息,遂与对方产生争吵。关某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将一个玻璃瓶从自家窗口扔下。该玻璃瓶砸到停放在小区楼下过道上的小轿车,致该车前挡风玻璃及玻璃贴膜受损。

法院审理认为

关某从建筑物高层处抛掷玻璃瓶,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达261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关某归案后认罪悔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家住二楼以上的人注意了千万不能往楼下乱扔东西"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以来已有多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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