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先交钱!明明还在合同期,怎么就成了“抢占集体资源”?其中的“增补承包费”该不该交?(2)

2024-04-24 13:24  澎湃新闻

一个最朴素的道理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更何况,大面积承包土地,尤其还是荒地,本来就投资大、回报周期长,还承担着自然灾害等风险。如今,地变好了,种植户也眼看着要苦尽甘来,让努力用双手创造财富的人过上应属于他们的好日子,不就是政策的初衷吗?

今年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到"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可见,中央政策是支持对"无人耕种"的土地进行多途径开发的,而在被改良的土地上种什么合适,农民心里最清楚。

更重要的是,明明还在合同期,怎么就变成了"抢占集体资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契约大于天,岂容随意亵渎。究竟是谁在违法,谁该承担破坏法治、耽误春耕的责任?

无论如何,政府部门最应该讲契约精神,不能看承包土地的农民经营有道,种植得越来越好,就"坐地抬价"。当地政府部门要求这些种植户每亩地再交200元,这个所谓的"增补承包费",到底算是什么名目,背后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正义支撑,需要彻查。

4月22日,开鲁县委宣传部通报称,针对此事立即召开会议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眼下正是春耕时节,期待当地尽快用权威调查厘清事件真相,不偏不倚作出处理,不能耽误农时,更不能让承包户一季的辛苦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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