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女子坐完黄包车非要少给1块钱,被拒后抓伤大爷:仅赔300未被拘留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
在很昂贵的东西上,他们掏钱眼睛眨都不眨,觉得非常物超所值,就是值这个价,仿佛自己要是还价就是对宝物的亵渎。
但是在面对非常便宜的东西时,他们又常常斤斤计较,为了一毛钱的差价大费口舌,仿佛多花了这一毛钱自己就亏大了,店家占了自己天大的便宜。
其实,越贵的东西溢价越高,利润空间也就越大,换句话说,你抹掉大头只剩个零头,他还有得挣。
浙江丽水,一名年轻女子坐黄包车,到目的地后非要少给1块钱,被拒绝后殴打大爷,致大爷身体多处受伤流血。
两人明明已经事先谈好了价格,可女子仗着自己是消费者,非要占大爷1块钱的便宜。
如今天气炎热,大爷拉黄包车挣得也是血汗钱。
如果大爷没有明码标价,而是到了目的地之后漫天要价,那我们肯定是站在女子这边谴责大爷。
可两人已经事先商量并约定好价钱,说明已经定好契约,双方都认可这个数字,也表示女子默认能付得起这个价钱,那为什么还有反悔的必要呢?
如果嫌贵,一开始就可以不坐,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