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赠房产给水果摊主”案一审宣判:房产归水果摊主所有

2023-12-15 17:17     上海法治报

3年前,上海88岁独居老人老马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水果摊主小游将老马的亲属告进法院,要求将老马的涉案房产及银行存款余额判归小游所有。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小游的诉讼请求。

老马生有独子,妻子于2011年去世,独子未留有子女,其也于2017年2月去世。老马亲属中有姐姐和妹妹多人,其中2位已去世,留有子女。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2017年8月,也就是老马的独子去世半年后,年过八旬的老马和水果摊主小游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将老马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小游,个人财产包括不动产、存款及其他财物;小游负责老马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

2019 年 3 月,普陀公证处就该份《遗赠扶养协议》进行了公证,出具了《公证书》。《公证书》内容显示:《遗赠扶养协议》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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