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开庭
2023年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22年9月27日对该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李建平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李建平及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