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 何萌:我们查询了这套房屋市场价格,根据相关平台,案涉房屋在2021年到2023年期间所有的成交价格,最低时单价11900多元,最高时可以达到18000多元。结合本案中房屋的面积,房屋的总价值在93万元到140多万元之间。
办案法官在对房产进行调查后发现,合同涉及的这处房产位于郑州市区主干道,地理位置优越。王先生和小李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格,仅是市场正常价格的一半左右。并且,王先生之前曾做过二手房中介,对于这套房产的价格,他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 何萌:被告支付购房款比较利索,在合同签订当天就支付了35万元,过户完之后又支付了尾款17万元,这一系列行为表明被告非常急于求成,对这个房子也是势在必得。
不过同时,从小李与王先生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小李确实有意出卖房屋来购买摩托车。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确是双方最初的意思表达。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他们签订的合同也具备法律效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