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没被告知,哥哥将亲兄弟姐妹告了

2024-04-16 13:44     今日头条

母亲去世没被告知,哥哥将亲兄弟姐妹告了

母亲去世后,身为家中长子的大哥没被告知,其兄弟姐妹就把母亲后事办完了。大哥一气之下把这兄弟姐妹告上了法庭。按理说之前无论发生过什么事,有什么矛盾,老人去世了都应该通知一下她的大儿子,身为儿子有权知道这个消息,并参与办理母亲的后事。

法官经审查认为,自然人去世后,其近亲属参加死者丧葬仪式是我国传统习俗,也是近亲属表达对亲人的哀思、怀念的方式,近亲属享有对死者进行祭奠的利益,该利益属于精神性人格权范畴,应当依法得到保护。

本案中,郭大娘去世后,三被告有义务及时通知原告或与原告同住其他近亲属关于郭大娘去世的消息及后续丧葬事宜安排,便于原告祭奠。但三被告未能及时通知,使原告未能参加丧葬仪式,有悖于传统的伦理观念和长期形成的民间风俗习惯,三被告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了原告作为子女应享有的祭奠母亲的人格利益,对其造成一定精神伤害。故原告要求三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本着倡导互谅互让、互相尊重的精神,倡导家庭兴旺和谐,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兄弟姐妹关系,且曾因家庭纠纷发生矛盾,综合考虑三被告行为的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害后果,酌定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600元。对于原告要求三被告进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三被告已经当庭履行完毕,故不再予以支持。

本案经上诉后被维持原判,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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