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威强大!针对我国的电诈活动的4大家族幕后头目,目前确认缅甸籍的明氏家族全军覆没,而且全部移交到我国进行审判。往哪里逃?前面有多风光,后面就有多狼狈。

16日传出喜讯,缅北电诈犯罪团伙的幕后最重要人物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被缅甸抓获,并且移交我方面。在此之前,他们的幕后老大明学昌已经被抓获,而且被移交。也就是说在我们发出通缉令之后,到目前为止,明氏家族已经一网打尽。
当时浙江温州警方发出通缉令之后,还是引发了议论纷纷,但是犯我中华虽远必诛啊。缅北这个犯罪家族,虽然号称血脉相同,但是他们做的事全部是针对我国民众开展的犯罪活动,可以说数典忘宗之辈,就是要进行处罚的。
他们移交到我国之后,可能会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组织黑社会犯罪等等罪名提起公诉,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因为在之前已经在他们的控制范围内挖出过尸体,1020事件震惊海内外,据说被他们害死的还有几个国家打入犯罪团伙的卧底人员,即使表明了身份,仍然被活埋或者枪杀。

他们为了电诈犯罪,震慑那些不听话的民众,可干了不少丧尽天良之事。所以大家可不要被表面上那两个女人可怜的样子所迷惑,当初他们可是最重要的犯罪分子。他们积攒的可是数10亿的财富。随着他们的覆灭,这些财富是否能被追回国内,给那些受害者进行偿还呢?
这段时间大量从缅北入关的国内人员,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被骗到缅北从事电诈活动的国内民众。那么他们会被追究法律后果吗?其实我们法律还是很清晰的,即使形成了客观的犯罪后果,我们的法律还是会看主观故意性和当时的客观情况。
从涉及到的刑事罪名来看,主要就是两个罪名,一个是涉嫌偷越国境罪,另外一个就是涉嫌诈骗罪。当然对于那些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来说,他们可能还多了一个涉嫌黑社会组织等等罪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肯定是逃脱不了刑事的处罚,唯一就是看他们能判多重,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偷越国境罪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有黑社会组织罪或者涉嫌杀人罪,那他们就有可能会判处死刑了。

对于一般在缅北从事电信诈骗的普通人来讲,他们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所以估计进入到国内之后,会进行仔细甄别。其中会针对不同的罪名做不同的认定。
1.如果事先是知道到境外工作,同时又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运到境外缅北,那么很有可能是不会被追究偷越国境罪的。但是如果知道是到缅北工作,而且事先有可能也知道是偷越国境行为,那么肯定会被追究责任。当然有可能现在为了鼓励回国,会从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
2.在境外工作,从事了电信诈骗活动。如果并没有受害者,或者从始至终都抗拒电信诈骗行为,那应该不会追究诈骗罪的。但如果有了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即使是在被监视被管制的情况下,那么也有可能会以诈骗罪起诉,而且还要进行经济处罚。当然在其中如果还成为小组长,受过奖励,或者曾经有过可以逃脱的机会,并没有逃脱,那更加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那确实一般人员起先可能很无辜,但是进入到犯罪组织之后,有可能经过洗脑,积极参与,那自然就成为犯罪团伙的一份子。想一想国内那些被电诈的受害者们,这些人即使受到了刑事处罚,又有什么冤枉的呢?
抓的好,要将这些犯罪家族和团伙成员连根拔掉。为了钱财已经丧尽天良,那只有让他们全军覆没了,该判处死刑的判处死刑,该判刑的要判刑,当然追赃肯定是要追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