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苏州等多个城市放开"带抵押过户" ,意味着什么?对银行有何利弊?
最近,一种二手房交易的新模式--"带押过户"在多个城市推出,被视为活跃楼市的重要调整。
从已经官宣的几个城市来看,南京、苏州、济南、昆明等均已有成功案例。相比此前还清按揭才可解押、过户,"带押过户"可以大大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主要是原房主),同时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业内人士纷纷叫好。
不过据记者从上述几个城市的银行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除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部分银行合作推进的案例外,大范围的政策执行尚未全面落地,尤其中小银行多数未接到相关通知。有苏州当地房地产从业人士表示,据其了解,待部分银行与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工作准备充分后会正式执行。
事实上,自《民法典》施行后,"带押过户"逐渐具备法律条件,不少业内人士预测,接下来还会有更多城市跟进推出。在按揭贷款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各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也有意愿配合执行,提振地产需求市场的效果值得期待。
"带抵押过户"意味着什么
9月16日晚间,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微信号"南京不动产"发布消息称,南京市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模式。
南京并不是第一个推出"带押过户"的城市。据记者不完全了解,8月以来至少有昆明、苏州、济南、福州等城市支持或有限度支持这一模式,并已有相应成功案例。
所谓"带押过户",即存在抵押的房产要上市交易的,无需先行还贷或垫付,即可实现抵押变更、转移登记及新抵押设立(下称"三项业务")。在此之前,国内二手房交易普遍要求卖方(原房主)先解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解押则意味着需要还清按揭贷款。
在还清既有房贷过程中,卖方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筹集资金、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等,交易流程复杂,而如果卖方寻求社会"过桥资金"还会加大风险。
随着去年《民法典》的施行,"带押过户"已经具备放开的法律条件。根据原《物权法》相关规定,财产(房屋)抵押后的产权过户需要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后者同意则需要抵押人先还清债务,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得转让(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民法典》则明确,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且抵押权不受影响,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