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岁时,指挥三支军队就足以被称为军事天才。此外,他能够控制这些匈奴人,甚至匈奴人的国王。指挥的力量是惊人的。根据汉书的记录,霍去病在大战期间在漠北收集了大量匈奴士兵,并把他们直接带到沙漠,就至是现在的贝加尔湖地区。在此期间,他活捉了大臣,杀死了车耆王,活捉了屯头王和其他人。历史上,哪支军队可以深入敌后,捕捉敌人并就地集结,最终亲自率领军队参加战争。这种能力有多可怕。

霍去病能够多次战胜匈奴。可以说霍去病是为战争而生的。这是他固有的个性特征和能力。浑邪王投降后,军队叛变了。霍去病只带领少数忠诚分子直接开进匈奴营地,最终控制了局势。这也解释了霍去病之后再无冠军侯的原因了。
天才总是天生的,那种先天的天赋是后天学不到的,比如西楚霸王项羽,再到霍去病,都在20岁左右就能指挥三军,从勇气到人格魅力,这足以让我们学习一生。
以弱冠之年,而立不世之功,这罕见的统治力,注定了霍去病是天生的将帅之才,如果霍去病不英年早逝,他将创造一个时代,或许这也是他的命数,太过于耀眼,在沙场之上也没人能置他于死地,唯有生老病死。
只有真正了解到霍去病与匈奴人的关系,才能真正感受到他的天才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