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先生表示,他多次找当地警方了解案件调查进展。今年9月9日,他被当地镇政府叫去谈话,当着派出所正副所长的面,当地镇政府的负责人和他发生争执。
米先生感叹,自己诉求无门。“他们说不服就去告,我今天上午去了县纪委,说我应该报案,让警方提供一个报案处理结果,那我怎么办呢?”

米先生认为自己是城镇居民,应该按国有土地进行拆迁补偿
米先生表示,自己家的房屋征迁应该按照2016年南漳县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来计算,“我这个房子按照南漳县相关文件属于合法,我是国有土地,但他们认为是集体土地上的附属物。”
>>>镇里拆迁专班
补偿了“多次叫他签,他不签”
12月2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南漳县公安局武安镇派出所负责人,询问受案一年的调查进展,“我们民警本人不能接受媒体记者采访,需要采访,要通过公安局政工部门。”对方说完随即挂断电话。
华商报记者联系武安镇政府,镇党委书记表示:“这套房子补偿了,我们有专门的拆迁专班,当时给他处理的,具体情况要问一下专班。”
当地拆迁专报的一位负责人向华商报记者表示:“他的地不是国有用地,他是集体用地,而且地也不是他的,过去是河滩地。”
这位负责人承认没有和米中建签拆迁协议。“多次叫他签,他不签,他说他的地是国有土地,要按国有土地给他补偿,那是什么国有土地,如果按国有土地划拨,那是要交出让金的。它是过去我们这里蛮河大道河边的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在那里搭棚棚子,卖猪娃卖猪种。”
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13日涨洪水以后,“给他搭建的构筑物依法拆除,按照河道法对河道依法清障,因为涨大水如果不清障,河水会倒灌到城区,会淹没城区,县政府、县水利局依法组织清障,把他乱搭乱建的拆除,它不是民居住房。”
对于9月9日是否和米中建发生冲突,这位负责人解释称:“9月9号县政府协调施工方施工,我听说他当时不让施工,他用生石灰撒到施工人员身上。”
>>>镇政府处理
河边简易附属房圈养贩卖仔猪
华商报记者看到,武安镇政府11月26日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答复称,经调查,米先生早年在住房对面的蛮河岸边建有几间简易附属房屋,用于圈养贩卖仔猪。2019年7月,武安镇实施蛮河流域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涉及征占已修建的简易附属房屋。2020年4月,武安镇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附属房屋评估,估价140810元,其中装饰装修10413元,房屋130397元。
米中建对估价不满,经镇拆迁专班、信访专班及社区反复上门做工作,依然拒绝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2021年8月,蛮河流域因强降雨导致河水暴涨。米中建修建的附属房屋严重影响大桥及附近居民安全。8月13日,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专班依法强制拆除。
10月武安镇政府召集镇综治办、镇国土所、城建城管,针对米中建反映的问题多次专题研判,实施蛮河流域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仅涉及征占其修建的简易附属房屋,主体住房不在征占范围内。
为此,制定化解措施,在镇拆迁专班和社区继续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的同时,在原评估金额基础上对部分数目予以补偿,11月3日,武安镇财政所一次性将征占补偿款143990元打入米中建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