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迷奸药物,放入丈母娘水中,趁其无意识,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2)

2021-12-03 22:46  网易

本案的法律问题,张某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当怎么处罚?

释案说法,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和强制猥亵罪。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γ-羟丁酸成分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属于毒品的一种。

张某某为了购买迷奸药物“极乐之液”,让境外上家将上述物品邮寄到国内张某某指定的定点,经鉴定,从张某某住处搜出的“极乐之液”检出γ-羟丁酸成分。

虽然张某某购买的是迷奸药物,但其通过境外购买的方式,已经构成了走私毒品罪。但其购买的数量较少,对其以走私毒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制猥亵、侮辱,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张某某为了达到自己的变态心理,不仅多次去吴某某单位女厕所,偷拍吴某某小便。还将购买的迷奸药物“极乐之液”下入吴某某饮用水中,趁其无意识之际,拍摄吴某某的裸体照片和视频、让吴某某为其“口交”等方式对吴某某实施猥亵、侮辱。

张某某的行为违背了吴某某的意志,属于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从而达到自己猥亵的目的。

张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对其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对张某某应以走私毒品罪和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等待张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