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文珊五千元,赠玉芬五千元,赠文绣留住的张家女主人五千元,赠张绍曾、张士骏和李洪岳三位律师各一千元,赠来往于离婚双方之间传话说和的中间人齐子度、赵香玉和李寿如三人各一千元,此外,还债五千元,赏下人及各种零碎开销三千元,等这些都打点完成之后,最后剩在文绣名下只有二点六万元了,从这些钱的分配上,我们能看得出来,文绣这个人还是比较的会处理事情的,为人也比较的不错,绝不是尖酸刻薄之人。
也就是说,虽然表面上文绣是得到了这笔钱,但是最终自己真实拿到的也不过就是其中的百分之五十罢了,也有人说文绣与溥仪的离婚只不过是为了得到钱财而已,而如果文绣只是为了钱财的话,其实她并没有必要与溥仪离婚,安心的待在溥仪的身边,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个皇妃,在物质生活方面,一定是要比外面的人强很多的,又何必要自己出来,仅仅只为了得到这区区五万元呢?

而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五万元虽然不算少,但是日子久了,如果只靠着这些钱的话,也是支持不了多久的,文绣的这笔钱也并没有支撑太久,就被消耗得差不多了,毕竟,她是从宫里出来的,并没有太多的生存的技能,能养活自己已经非常的不容易了。所以,文绣在后来也自己找过一些工作,这其中就包括当老师,做纸盒子,应该说作为一个皇妃出身的人,文绣能做到这样的一个地步,已经非常的了不起了,我们再对比一下婉容的最后的下场,又会感觉文绣确实是要比婉容有一些智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