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和肖某相识后,他曾多次调戏、乱摸我,这让我不堪其扰。”事发后,李某告诉办案人员称,这次没想到在医院,还是大白天,肖某竟对她施暴。
据介绍,肖某系高职文化,案发次日被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次日由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执行。

2020年9月30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侦查终结后,以肖某涉嫌强奸罪向娄星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从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中看到,该院称肖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该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肖某认罪认罚,依据相关规定可依法从宽处罚。
娄星区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肖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0年10月29日,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已向娄星区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