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57岁男子与女老板分手要200万补偿,女子:不可能(2)

2021-04-10 02:23     腾讯

郜先生:2019年,在路上就被他们劫了。(那你没报案吗?)那时候我报了呀,我报了,当湖所也报了,报了3次案,他们都没有给我处理。

还有就是俞女士误会他外面有女人。郜先生认为俞女士太绝情。

郜先生:什么都不给我,还把我搞到法院,法院还搞到我去拘留,拘留了7天还是9天,俞女士把我腿都打断了。

因为腿受伤,郜先生只能躺在床上,想想自己已经年过半百,他要向俞女士讨要自己在她们家11年来付出的辛苦费。因为老早以前,他曾经跟俞女士签过一份协议,两人不结婚,但是谁提出分手,就要赔给对方200万人民币。

郜先生:你现在一分不给我,是不可能的。(你先要多少?)不是说要多少,最最少的,一个打工仔的钱要给我吧,外地人打工工资6000、7000元一个月总要给我。(你要问她拿100万?)差不多,这点小费总要给我,补偿总要补偿我一点。

这份协议上有郜先生的签名和手印,俞女士一方没有签名,但是有私人印章和公司的印章。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认为是俞女士现在开公司发达了,不要这个穷男朋友了?是不是这样呢?谁提分手谁赔两百万的协议是不是真的?接下来记者也联系到了俞女士,来听听俞女士是怎么说的。

俞女士说,如果时间能倒流,她希望生命中永远没有这个男人出现,她说郜先生就像瘟神一样,折磨着她跟儿子长达11年,对她的伤害真的太大了。

俞女士:当时认识的时候,他说他是部队里当兵的,做过什么特种部队的什么的,他这个人白天不干活的,晚上喜欢玩的。(你还没看清他,就跟他谈朋友?)被他骗了,他的嘴巴谎话连篇,这个人嘴巴会说,死的都能说成活的,我跟我儿子说,我们家都是老实人,这个人不是我要依靠的这个人,他说你跟我不好,威胁我,他说我心情好给你开开,心情不好撞死两个人让你去赔,因为车子写着我的名字,天天这样说,你说我气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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