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已婚男与17名女子谈恋爱诈骗450万元,被判14年

2021-12-01 04:20     潇湘晨报

2017年5月以来,被告人朱某在与其妻子杨某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社交软件,以及多个婚恋网站或通过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单身、离异女性,谎称自己已离婚,从事大数据工作且收入丰厚,以“谈恋爱”名义博取被害女性信任后,邀约被害人进行所谓的网络投资,利用被害人手机通过网络贷款平台贷款、信用卡套现后转款给自己。

朱某前期收到被害人钱款后,以“利润”“分红”为名陆续向被害人小额转款,以骗取被害人继续进行“网络投资”,后期以投资平台出款不顺利为由停止给被害人“利润”“分红”,并以维持资金流动或退回投资本金需缴纳手续费、税费为由向部分被害人索要钱财,最终以“网络投资”平台账户被封,无法提现为由告知被害人钱款无法收回,先后对多名女性实施诈骗,共计诈骗金额450余万元,除去其以“利润”“分红”为名转给被害人的款项后,违法所得为3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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